????7月17日,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發布自律處分信息顯示,北京銀行作為康得新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在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和后續管理期間存在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依據相關自律規定,對北京銀行予以警告,暫停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相關業務6個月。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7月17日晚,北京銀行就此事回應《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將按要求落實整改。
????記者了解到,此次對北京銀行的處分“非常嚴重”,這是交易商協會近年來第一次以明文的在網站公告的形式來暫停銀行主承資格。北京銀行債券承銷業務或將受到不小影響。
????暫停主承業務6個月“處分嚴重”
????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發布自律處分信息顯示,北京銀行作為康得新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在債務融資工具注冊發行和后續管理期間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盡職調查工作未遵循勤勉盡責原則、未保證調查質量,未對康得新參與現金管理業務的情況進行充分盡職調查并督導康得新在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文件中予以披露。二、對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監測和督導不到位,未監測到康得新將募集資金劃出體外的情況并督導其及時披露募集資金用途變更信息。
????自律處分信息顯示,依據相關自律規定,對北京銀行予以警告,暫停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相關業務6個月(包括:暫停受理北京銀行報送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注冊材料,暫停受理北京銀行報送的新增主承銷商團成員的材料);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多位銀行債券承銷業務相關人員表示,此次對北京銀行的處分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以前協會有過口頭上暫停某銀行主承業務,但是這樣明文的、以在網站公告的形式來暫停銀行主承資格,應該是第一次。”一家大行人士對記者說。
????記者查閱交易商協會網站自律處分專欄,在可查閱的自2011年起的相關處分中,對債券主承銷商的處分多為予以警告,或誡勉談話處分,并責其整改。
????“相比警告、誡勉談話,暫停業務在自律處分中要嚴重得多,北京銀行6個月內將不能開展該業務,承銷費也賺不到了。”一位法律界人士對記者說。
????北京銀行2019年年報顯示,2019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631.29億元,在非息收入方面,實現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73.86億元,其中承銷及咨詢業務14.82億元。
????事發康得新銀行“虛假”存款事件
????位于北京長安街南側的北京銀行西單支行
????2019年,A股上市公司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新”)財務造假案事發引發市場廣泛關注。根據深交所7月7日晚的公告,自7月10日起,公司股票已暫停上市。
????此次北京銀行受到交易商協會的自律處分,與康得新涉嫌披露銀行存款余額存在虛假記載有關。
????2020年6月28日,康得新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鐘玉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過虛構銷售業務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并通過虛構采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
????《告知書》還顯示,康得新2015年—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銀行存款余額亦存在虛假記載。康得新2015年-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各年末銀行存款余額情況;2015年披露為9,571,053,025.20元,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尾號為3796、3863、4181、5278賬戶(以下簡稱銀行賬戶)余額4,599,634,797.29元;2016年披露為14,689,542,575.86元,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銀行賬戶余額6,160,090,359.52元;2017年披露為17,781,374,628.03元,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銀行賬戶余額10,288,447,275.09元;2018年披露為14,468,363,032.12元,其中包括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銀行賬戶余額12,209,443,476.52元。
????根據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康得新及其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內3家子公司的4個北京銀行賬戶資金被實時、全額歸集到康得集團北京銀行西單支行3258賬戶,康得新及其各子公司北京銀行賬戶各年實際余額為0。
????實際上,早在2019年8月6日,交易商協會曾在官網針對康得集團和康得新分別發布自律處分規定,自律處分信息也提及: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對其財務管理、經營獨立性有重大影響,但康得集團未在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協議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協議信息。
????一位熟悉證券市場的業內律師對記者表示,根據雙方簽訂的《現金管理合作協議》,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銀行所設立的賬戶,將被自動歸集至控股股東康得集團處,這在本質上是上市主體與控股股東的關聯交易,康得新沒有披露這些關聯交易信息,不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刑法等相關規定。而北京銀行開展上市公司現金管理業務,在簽訂《現金管理合作協議》時,應當查驗相關法律規定、上市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等信息,確認協議簽署權限。如果銀行在沒有履行相關職責的情況下簽訂協議、開展業務,涉嫌無視上述法律法規。同時,該協議也不符合《商業銀行法》等對商業銀行財務制度的有關要求。
????一位大行債券承銷人士也對記者說,此次事件暴露出銀行作為債券主承銷商,在對企業的盡職調查存在不到位的情況。“很多企業發行人非常強勢,銀行的盡職調查流于形式,很多銀行的盡職調查主要還是基于傳統的信貸業務,對于企業到底有沒有、有多少貨幣現金,可能并沒有查實到。”他說。
????針對北京銀行在康得新事件中存在的問題,多個監管部門早已有所關注并行動。
????2019年7月,證監會官網披露文件《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8日發行監管部發出的再融資反饋意見》,其中包括對北京銀行發行優先股的反饋。其中,證監會發行監管部要求北京銀行說明:*ST康得聯動賬戶業務的具體情況,并結合上述情況說明北京銀行西單支行是否存在串通*ST康得管理層舞弊的情形;北京銀行存款和函證業務內部控制是否健全等。
????近期來自投資人方面的信息顯示,2020年4月,北京銀保監局在對康得新個人投資者的書面信訪答復意見書中回應:經復查,北京銀保監局對北京銀行現金管理業務不審慎的問題,已敦促該行改進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水平。針對該行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北京銀保監局將依法采取監管措施。此外,根據此前來源網絡的一份文件截圖顯示,2020年5月,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行長許文娟、行長助理周然被撤銷職務。